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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还唱起来了呀,大叔。”何永一曲唱罢后,刘玥悦说道。

“我觉得这首歌现在挺适合林羽的,所以我就唱给他听了。”何永说道。

“我曾经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歌。”林羽道,“谢谢你。”

“我也挺喜欢这首歌的。”刘玥悦说道,“一开始,我以为这首歌是约翰列侬在印度冥想的时候写的,没想到他是跟辛西娅大吵一架后,才写出了这么一首好歌。这就叫什么来着?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我发现我们三个喜欢的音乐都差不多,”何永说道,“这让我有了一个不错的想法。”

“什么想法?”林羽和刘玥悦问道。

“我们三个人可以组建一支乐队玩玩。”

“乐队?”林羽问道。

“没错,我想组乐队玩好久了,只是一直没有物色到合适的人选。后来我认识了刘玥悦妹妹,现在又有了林羽兄弟你,这不就齐活了吗?一个吉他手,一个贝斯手,还有一个鼓手。”何永兴奋地说道。

“我觉得可以,羽弟你说呢?”刘玥悦问道。

“我水平不行,怕拖累你们。”林羽道。

“拖累什么呀,我们又不是要靠组乐队来赚钱吃饭,只要我们三个都玩得开心就好了。”何永说道,“林羽兄弟,相信我,音乐,尤其是摇滚音乐,可以治愈很多东西。”

“可以治愈我吗?”林羽问。

“当然了。”何永道,“好了,现在就是要确定一下我们在乐队中的角色。我三种乐器都会,你们先选吧。”

“女士优先。”林羽道。

“那我首先肯定会选择当吉他手咯。”刘玥悦道,“羽弟,你会打鼓吗?”

“不会。”

“那你就负责贝斯。”何永问道,“你贝斯水平怎么样?”

“我可不是吹牛,我的贝斯水平基本上已经达到sex

pistols乐队成员sid

vicio的程度了。”林羽说道。

“很好,这是我听到过最牛逼的解释自己不会弹贝斯的说法。”何永道,“刘玥悦妹妹,我记得你说过自己不会打鼓,对吗?”

“对啊。不过贝斯我会一些。”

“那就最终确定下来了。”何永道,“鼓手是我,贝斯手是你,让林羽兄弟做吉他手,如何?”

“我没意见。”刘玥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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