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热门小说网www.brainmag.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短短的三天两夜,彷佛过了二十几年这麽久。

经过两天的分访暗查,总算得知丈夫没有对不起二十年的夫妻情谊,但却卷入更危险的毒品事件,着实想不明白,怎麽丈夫会答应这种危险的事,就算是对朋友义气相挺也该有个限度,还是这麽做会对他有什麽好处?

丁雨兰与邵崇桧为防黑白两道人马追查,便分头行事,调查东部黑道毒品等事交由邵崇桧前去联络任侠,明日乃是最後一天,丈夫不出半日便可到家,自己必须赶在丈夫前头回家,不然此行极易露馅。

火凤沿着海线低调飞越各村镇乡里,虽是迂回绕路,但当天晚间飞凤步仍顺利抵达东北罗兰村。

东北吉米、罗兰两村已成为东北经济重镇,虽无宏伟楼宇和便利交通,与中部连琰、内陆首都皆有一段距离,一派乡村景色,但食有美味特色,衣有当地风情,住得恬淡娴雅,道路宽阔不塞。罗兰村更有商贸港埠,各式经贸样样不缺,实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也不知是不是自己长年太过专注家庭和经营餐馆,如今来到熟悉渔港,却有种与往日不同的感觉。

夜间港边人数不减,但皆不是平时的旧摊故贩,反多了许多生面孔,每个人神色谨慎,气氛甚是沉重。

丁雨兰心感有异,正想往村中心去,一袭白衣飘过眼角,登时引起她的注意。却见一名白衣人从一艘不起眼的小渔船上走了下来。

那人虽然白布罩头,白纱遮脸,但就身形体态看得出来是名女子,丁雨兰眉头一皱,似是想起不好的回忆,而这回忆还是发生在自家楼顶。不过有谁会在渔港这种腥污嗅秽之地穿上一袭惹目易脏的白衣?

但看她船停靠在罗兰港南边的僻静处,鲜少人烟,倒也不算高调,只是她下船离去之後,周遭的人明显少了很多。

丁雨兰见那女人上了一辆黑色轿车离去,心想世上白衣女子何其多,哪可能这麽巧,同一个白衣女人被自己碰上两回,转过念头,便往北走。

却见前方不远处又是一艘渔船停泊,是哪家渔夫这麽勤劳,到这麽晚才收网回岸?

从那船上跳下三名年轻人,装束与一般渔人无异,但身形步法明显是练家子,丁雨兰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不看还好,一看之下立时看出为首那名年轻人略长的蓝色外挂下微微鼓起,左腰鼓起处圆若刀柄,右腰处略呈三角,极似枪把。

心头一惊,现在身上带家伙难道成了一种流行和时尚,再看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
血色大明

血色大明

南无袈裟理科佛
一句话简介:狂飙高启强,重生明末打丧尸! 正式简介: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钜子陈九暮站在洛阳城头,望着漫山遍野、十数万的伥鬼,遮天蔽日,从四面八方乌泱泱扑来,即将把洛阳淹没,不由得回想起了他刚到大明的第一天。 那一天,他还只是一个破落军屯里,骨瘦如柴的小屯丁。 那一天,他还想着有机会回家。 而这一刻,他却只有拔出手中长剑,高声喊道:“杀敌!” 还未陷落的洛阳城头,墨家最后的三百子弟,一起高呼:
修仙 连载 0万字
三国:大魏庶子,开局截胡邹氏

三国:大魏庶子,开局截胡邹氏

噢大梨呀
曹铄意外穿越汉末,意外成为了曹操的第二个儿子。 没想到竟然激活了“曹贼系统”,成为曹贼精神的第一继承人。 曹贼精神是什么? 聪慧、狡诈、勇敢、打破规则,还是说他的小爱好? 既然这样,那么自己必须要弘扬魏武遗风,剑指四方。 诸侯们的日子不好过了。 吕布:我吕布顶天立地,却败于曹铄之手! 刘备:为何如此逼迫于我! 袁绍:曹贼,欺人太甚! 曹操:曹家后继有人,曹贼风骨永存!哈哈!
修仙 连载 35万字
我在通灵综艺直播吓人

我在通灵综艺直播吓人

艳扶
晋p;ap;ap;直播间:“………”话音刚落,男人转身就跑。商芙反手一个物理超度,男人卡在墙上抠都抠不出来。观众目瞪口呆。商芙擦干净嘴巴:红油火锅,嗝。《降神》播出不久,商芙爆红全网,粉丝无数,数不清的大佬权贵们日夜蹲守直播间哭天抢地为求一卦。豪华别墅里,商芙一脸魇足地趴在男人胸肌上,“今天不接单了。”柏偃耳根通红:“那再来?”商芙:?柏偃:众所周知,人类六小时是吃不饱的。//商芙靠强,获得所有有
修仙 连载 4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