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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欢是春满楼的当红头牌,长得美貌不说,该是官家大小姐会的抚琴,作画,吟诗,对对子……就没有她不会的,再加上她身娇体软性子和善,活儿还好,更是被一众书生风流种儿们排进了十艳里,同欢行四,于是恩客们都叫她“四小姐”。

我刚被人牙子卖进春满楼的时候,同欢已经是这八大胡同里上叫得出名头的主儿了。平日里我们这种雏儿是只能后院里学习各种技艺的,伺候人的要学,糊弄人的也要学。毕竟这春满楼还算的上档次,接待着各种附庸风雅的少爷公子们,所以有的要学得精,有的就只需要知道点皮毛就行了。偶尔也会被妈妈们威逼利诱做做力气活儿,又或者使尽法子,磨磨身上的脾气秉性,总归是见不到前面楼里的姑娘的。只偶尔有小厮们过来或是哪个小丫头被打发到楼里伺候姑娘们的时候,会听到几句传闻。传闻嘛!左不过是些拈酸惹醋话,使着小性儿的编排,总逃不掉男人,钱财这些话头儿。而同欢是这其中的主角儿,有的羡慕她坐上了头牌的椅子,接待的都是自己选的客人不说,那一个个也是出手阔绰的公子哥儿;有的就是明晃晃的嫉妒了,偶尔还附赠几个白眼。

我第一次见到同欢,是被妈妈领着,从后院儿穿过旁门,踏着一路脂粉气的老楼梯,推开的同欢的门。

“这就是华妈妈说的,今年资质不错的那个小妮子?”

这声音真软,明明是京腔,却透着那么几分江南女子的和气劲儿,难怪客人们都喜欢她。我不敢抬头明目张胆的看同欢的脸的,只能稍低着头,瞧着软塌上美人斜搭着的那条腿。

“可不是嘛,姑娘!这小妮子,鬼灵精的很!昨儿隔壁门子的小厮来咱们这儿使坏,这小妮子,给收拾一溜够。”

我心想,华妈妈可真能瞎说,我就是嫌那人抢了我的糕饼,谁知道那么个五大三粗的小厮,一推就倒了,他自己没站稳,摔门框上了,可不能怪我。

“是吗!真够机灵的啊!从华妈妈手里调教出来的人,不扒层皮也差不多了,这小丫头这么久了,居然还能整胳膊整腿儿的送到我这儿来,看来是有点儿前途的!成!人就留我屋儿吧!反正竹桃也病着,我这屋里也缺个人。不过能不能如妈妈的愿,成您的事儿,我可就不敢打包票了!”

“姑娘能留下她就是她的造化了,还什么成不成事的啊!”

就这样,我就被留在了同欢屋里伺候,一边服侍同欢的饮食起居,一面也是跟着同欢学者学着待人接物,琴棋书画等技艺。不过这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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